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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之星 美国遭遇侵权品牌评估 国内引起关注

1998-03-17 来源:光明日报 晓喻 我有话说

北京方正新天地软件公司的“中文之星”最近在美国遭到侵权。一家叫作AlestronInc.的公司在网络上以“中文之星”的名义,贩买与其竞争的软件。此前,还有一家WSDInc.公司在未得到新天地公司授权之前,即公开登报销售“中文之星”软件。新天地公司已在美国对侵权的美国公司进行了起诉。与WSDInc.的官司已经结案,第二个官司正在进行中。美国当地法庭要求新天地公司提供“中文之星”的声誉的价值。

“中文之星”是我国著名的中文平台软件,新天地公司为“中文之星”前后7个版本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的开发经费和2000多万元的广告经费,创造了近2亿元人民币的产值,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日本、东南亚、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拥有数万计的用户。“中文之星”在美国被侵权使人们不得不思考一系列的问题:中国应当怎样创立和发展自己的民族品牌?又应当怎样保护民族品牌?对软件品牌的价值应当怎样进行评估?日前,北京大学企业研究中心针对这些问题召开了信息产业民族品牌发展与定位研讨会。

专家们指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竞争力,而品牌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和竞争目标。品牌既是商品(产品)的一种注册商标,更是企业知名度和无形资产的象征。在当前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并面临前所未有机遇与挑战的环境下,创立和弘扬民族品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随着电脑的普及与互联网络在全球的发展,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在经济、文化、教育甚至军事、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与控制变得非常容易,特别是通过软件。如果我们没有自己的民族企业和民族品牌作为信息产业的支柱,我们就将会丧失对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主导权和控制权。

目前,虽然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意识到“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在我国信息产业中已开始崛起“联想”、“方正”、“四通”“长城”等一批优秀企业和品牌,但是与家电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等领域相比,特别是对照中国信息产业自身的发展速度、规模和潜力来看,社会各界对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中民族品牌的弘扬和宣传,对其价值的评估和定位做得还很不够。由于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它的投入大、风险高,不可能用评估传统企业的评估方式来评价软件产品,因此,软件品牌的价值评估是一个亟待研究的新课题。

北京大学企业研究中心通过与学术界和有关专家进行研讨,结合对传统产业和信息业的比较研究,以新天地公司和我国最大的软件联销组织———连邦公司的市场数据为基本依据,对“中文之星”品牌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中文之星”当前的品牌价值为12.20亿元人民币。

北京方正新天地软件科技公司总经理张一方说,这一评估结果不仅仅为打官司提供了依据,同时对指导企业是在开发方面加强投资还是在市场方面加强投资,如何更好进行科学管理提供了参考。

对“中文之星”品牌的价值评估仅仅是对软件品牌定位的开头。有关专家呼吁,社会各界在政策倾斜、产业投入、知识产权保障措施与体系、公平市场竞争秩序、技术与人才等方面继续给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民族品牌以良好和宽松的发展环境;也期望我们的企业在注重技术创新、市场营销和产品服务的同时,尽快重视品牌建设,以迎来我国民族品牌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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